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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党务公开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为了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水平,根据粤组字[2006]6号、佛组字[2007]1号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要切实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并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雨初(党委书记)

成员:陈炽坚(党委副书记)

陈辉(党委组织委员)

董国强(党委宣传委员)

曹泽华(党委纪检委员)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服务学校大局、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3、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5、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即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对本校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七大方面:

1、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明确要求公开的内容。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落实上级党组织临时性中心工作或阶段性工作的进展情况等。

3、党委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策、政策、规定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关于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委的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等。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考核奖惩情况等。

5、党委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委设置情况,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党委工作计划,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情况等。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进展情况,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等。

7、党员群众关注、经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涉及师生切实利益而师生要求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委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类型、形式、程序和时间。

1、党务公开的类型

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

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主动公开是指对党委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

依申请公开是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委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2、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要多样、方便、实用。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以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①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栏,相对长期固定,政务公开栏与党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②利用电子显示屏、校园办公系统等渠道进行公开。

③定期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为向社会宣传有关党务公开的信息,可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程序力求规范、有序、到位,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有的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4、党务公开的时间

党务公开的时间必须经常、动态、及时。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每季或半年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中共佛山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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