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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澄清几个概念,才能进行对话

 

王华生*

 

中国教育报2005528教育科学版发表了靳玉乐、艾兴《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一文。随后,高天明在中国教育报(2005年8月13)发表《应从哲学层面探讨》认为,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为课程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很不完善,从学理上来说似乎背离了课程理论研究的范围,因而不妥。我认为,有必要澄清几个基本概念,才能进行对话与交流。

首先,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

从学科层次来看,至少可分四个层次,首先是教育学,其次为教育基本理论,再次为教育哲学,深层次结构则是哲学。高天明博士后所讲的理论基础,还只涉及到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哲学,还没有涉及到哲学层面。如他所说的杜威的教育哲学思想,杜威的教育哲学思想的深层次理论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

胡适和陶行知同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继承人,但胡适的哲学思想则是再版的实用主义哲学,而陶行知的教育思想,则是吸收了实用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优秀成果而形成的。胡适与陶行知的差异之因,除了其它方面不同之外,至少他们在指导思想上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不同的。

靳玉乐、艾兴所讲的理论基础指的是指导思想。他们认为:在课程改革中,必须坚定不移地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统一的认识论,也是不断发展的哲学认识论。在这里,靳、艾两位显然是将理论基础与指导思想的涵义并为一体。因之,高天明博士后所讲的理论基础与靳玉乐、艾兴所讲的理论基础是两个不同的概论。

其次,多元论与多样化

多元论是与一元论相矛盾的概念。在新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无疑应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这是在指导思想上的一元论。但靳、艾两位既将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并为一体,又将多元论与多样化混为一义。他们说:不赞成以理论的多元性来模糊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

因此,马福迎在中国教育报(2005年8月13)发表《对<靳文>有些观点,不敢苟同》一文提出,多元性博采众长、避免偏窄、眼界宽广、高瞻远瞩。这里,马福迎的多元性显然是指理论基础的多样化。

我认为,在指导思想上,应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这一元论为行动指南。但在理论基础方面,即在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哲学层面,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应坚持多样化的原则。也就是说,新课程改革应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论指导思想与多样化理论基础相结合的原则。

再次,外国教育理论中国化

教育教学的对象是人,它的目的应该是马克思所说的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为适应社会培养有用之才只是它的一个目标。因而,这就涉及到为什么培养人的大问题。外国的教育理论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情况研究出来的,未必就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

我们在借鉴外国的教育理论时,首先应当对此消化,然后创造出适应中国国情的教育理论。也就是说,应将外国教育理论中国化。例如心理咨询问题,在西方社会,去看心理医生是正常的事,而在中国进行心理咨询则要隐姓埋名,还不能见面。

在这方面,陶行知先生应当是我们学习的典范,陶行知先生将杜威的“教育即社会”、“学习即生活”、“在做中学”改造为“社会即教育”和“生活即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外国文化中国化,是毛泽东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来的。

毛泽东指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应当吸收全人类的优秀文化成果,外国的东西也要学,资本主义的东西也要学,但是,要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照抄照搬,必须消化吸收,变为自己的东西,才能去应用它。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进行新课程改革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总之,在新课程改革中,应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论指导思想和多样论教育理论相结合的原则。

(载《中国教育报》200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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